近期,全县独生子女保健费已陆续在各镇、办、社区开始发放,为了方便广大独生子女家庭及时领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方式:
1. 根据乾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2017)007号《关于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方式由县人口计生局按季度或半年拨付各镇、办、社区,由各镇、办、社区组织发放,县人口计生局不再直接发放。
2.各持证独生子女家庭即日起可到户籍所在的镇、办、社区联系领取。夫妇双方户籍不在同一镇的,原则上在原审批登记地领取。一方为无工作单位的城镇户籍,一方是农户的可在登记地领取,未作登记的可在其中一方户籍地申请登记领取。
3.有工作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在本单位申请领取。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该单位和镇、办、社区各发放一方。
二、发放对象
1.持有人口计生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父母户口为本县农业户口或本县城镇居民户口暂无工作单位的计划生育家庭;
3. 独生子女未满十八周岁。
三、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为每户每月30元,本次发放2017年1月—6月份共6个月的保健费。
凡符合领取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请持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镇、办、社区联系领取。望各独生子女家庭按时前往领取,并相互转告。
乾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
二0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信息编辑:[倪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