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652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卫生局 | 发文日期 | 无 |
标题 | 卫生局部门职能 |
1、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并监督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全县卫生行业服务要素准入制度,协调卫生资源的配置。 3、制定全县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见病的监测防治。 4、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调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处置。 5、指导全县医疗科研攻关、医学科技成果普及应用工作;负责医药学科技术优先领域和重点学科建设。 6、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职称晋升和工资福利等工作。 7、负责管理政府和民间渠道开展医疗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基础设施建设。 8、负责卫生法制建设,监督执法和卫生行政复议工作。
信息编辑:[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