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职能
发布时间:2017-02-15    来源: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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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档案局 发文日期
档案局职能

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纪《档案法》的案件,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②根据档案工作发展方向,制定全县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③加强对县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县政机关、群众团体、市属企业单位及各乡镇档案工作。

④制定全县档案人员培训规划,开展档案专业教育;加大档案宣传力度,提高当代的档案意识,发挥档案的凭证和参考作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⑤接收、征集、整理、修复和保管县级机关及散存于社会的重要档案资料,编研、开发档案史料,增加档案的使用值和社会价值,为建设经济强县和西部大开发服务。

⑥负责本馆(局)档案史料的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参与编史志工作。

⑦对全县档案库房的修建,改造实施监督指导。

⑧协助人事部门编好全县档案系统中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保审工作。

⑨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分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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