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职能
发布时间:2017-02-17    来源: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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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信访局 发文日期
信访局职能

l.部门类别:县政府组成部门

2.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个人和集体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上访的群众。

(3)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新闻单位,以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交办信访任务,提出处理建议,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单位之间、地区之间的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参与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信访案件。

(5)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报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重要情况,调查研究、收集、综合信访信息,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指导全县信访工作开展,组织交流信访工作经验,培训基层及行业信访干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负责管理信访档案。

(7)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工作,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8)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

(9)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部教育、人事劳资和计划生育工作。

(10)承办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35521818

电话传真:35521812

通信地址:乾县县委大院

邮政编码:713300

信息编辑:[总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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