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18-02-28    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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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统计局 发文日期
统计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执行地方统计工作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国家周期性普查和地方政府(省、市、县)经常性、临时性统计调查任务。

(3)制订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统一组织全县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上级统计机构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搜集、审核、整理、上报省、市对县的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资料;研究拟定县对乡镇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7)领导和管理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协助管理县直各部门统计机构负责人和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上领导乡镇人民政府统计人员;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8)制定、协调和实施县级及县以下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规划;建立和维护统计信息数据库体系。

(9)组织指导本县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工作,对本县乡镇统计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9-35521232

电子邮箱:xyqax sn@stats.gov.cn

通信地址:www.winsb111.com大院统计局

邮政编码:7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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