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政办发〔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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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乾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乾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4”行动方案》的通知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乾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乾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4”行动方案》已经2018年2月27日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和2018年3月8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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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
乾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根据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乾政发〔2017〕35号),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学习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赢互利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快对外开发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力争通过3-5年左右的努力,全县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内先进县区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加快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将政府职能转变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我县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构建良好企业生态环境,增强发展竞争力。
2.遵循市场规律,加强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对接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不断完善营商规则体系,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环境,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力公平。
3.围绕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以营商环境排名前列的省内先进县区为标杆,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在企业开办设立、项目投资建设、企业融资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形成示范效应。
4.严格督查检查,注重实际效果。以强有力的督查检查促进落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促进政府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市公布第一批218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基础上,加快我县“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汇总公布力度,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办结事项覆盖面。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2.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前期清理基础上,按照省上通用目录修订县级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并监督清单执行落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无谓证明等问题。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8月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县级各部门全面建成随机抽查摇号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要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中实现全覆盖。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及时将抽查结果上传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4.修订“七张清单”。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提出修订“七张清单”(行政许可项目清单、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的意见,报县职转办(县编办)审核汇总后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审定修改清单。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5.修订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按照省上通用目录修订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以县政府文件印发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6.开展清权减权。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各类权力事项的取消下放力度,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坚决下放,再向镇(办)下放一批量大面广、基层能够实施并且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7.及时承接落实。积极承接中、省、市、县取消下放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并积极开展审批。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8.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加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公开、服务评价、监督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牧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9.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实体政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信息中心等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10.强化检查考核。将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的“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纳入2018年目标责任考核,分值2分。同时,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部门、镇(办),分别给予0.8、0.5、0.2的加减分。
包抓县级领导:张会文
牵头单位:县考核办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县职转办(县编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二)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4”行动
11.开展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力争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压缩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决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审核时间长、税务信息确认办理环节多、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
包抓县级领导:苟晓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人行等,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12.开展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由县住建局牵头,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坚持以群众满意、方便群众为标准,改变当前建设单位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优化评估审核、多图联审、压缩审批时限、简化提交资料、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等改革举措,实现投资企业在职能审批部门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指建设单位资料齐全递交相关部门至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的时间)内办结的目标。
包抓县级领导:刘旭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文体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地震办、县人防办、县气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消防大队等,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13.开展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由县发改局牵头,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为重点,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等4个方面入手,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在供电方面:落实国家压缩用电报装时限要求,将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居民用户7个工作日,其他低压用户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3个工作日。供气方面:将用气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距离中压管道1Km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9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供水方面:镇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水办理全流程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对用水量较大,需另找水源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对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水办理全流程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对用水量较大,需另找水源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供暖方面:将企业用暖办理时限压缩至58个工作日。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燃气主管单位市政处)、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水务集团、县电力局等,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3月
14.开展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坚持依法登记、规范登记、准确登记和便民利民原则,做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以及查封登记、解押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3月底前将一般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2018年6月底前将全部登记类型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企业改制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要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等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办理时限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依据、办结时限、查询方式等服务信息。
包抓县级领导:张继荣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15.开展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由县金融办牵头,坚持“创新、效率、可持续”原则,以实现“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为目标,强化督导引领、政策支持和表彰鼓励,全面推动和提升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兴城镇化、县域经济、“三农”、小微、绿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充分发展。
包抓县级领导:李超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人行等,各镇(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开展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由县国税局、地税局牵头,以纳税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对缴纳税人需求,通过压缩办税时间,精简涉税资料,简化优惠办理和规范执法行为等改革措施,让纳税人办税效率更快,办税质量更好,办税费用更省,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17.开展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由县商务办牵头,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以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准入门槛和收费标准为重点,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协同配合,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力争全县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在全市领先。
包抓县级领导:苟晓瑜
牵头单位:县商务办
责任单位:县商务办、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各镇(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开展制定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由县发改局牵头,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服务质量,强化中、省、市、县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降低企业在用工、用电、用气、物流等方面的成本费用。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显著下降;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积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业发展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金融办、县工业区集中管理委员会、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各镇(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由县统计局牵头,准确评估全县“放管服”改革成效和改善我县营商环境,及时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找到并解决突出和重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倒逼相关部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办、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电力局等,各镇(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突出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实施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建立问责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推进过程中工作不力、为政不为、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乾县影响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予以追责,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诚信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包抓县级领导:牛洪波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统计局、县商务办、县发改局、县金融办、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联、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等,各镇(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开展全面推进“三级联网联动”政务服务行动。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牵头,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机关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加快推进三级联网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到2018年底,依托全县统建的政务服务网,构建一个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县—镇—村”三级联网层级清晰、联动快捷高效的全县政务服务大通道。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推动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采用委托授权、联网办理、无偿代办等方式,简化服务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变“群众跑”为“网上跑”,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网审批、一窗办理,一条流程到底”的目标。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22.开展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行动。由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推动部门许可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股室向政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县政府各部门要对各股室职能进行调整优化,固定一个股室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并于4月底前将行政审批股室的定岗、定人、定责情况报县审改办备案。根据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突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主要环节,对涉及项目审批和市场准入及监管的相关部门,先期实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这些部门包括: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办、县国土局、县文体旅游局、县环保局、县人防办、县消防队。这些部门行政审批股整建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其他县政府部门,待条件成熟后,再整体入驻。对已进驻中心的便民服务窗口单位保持不变。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职转办(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5月
23.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行动。由县职转办(县编办)牵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学习借鉴泾阳、彬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成功经验,紧紧围绕完善审批机构、优化审批流程、建立配套机制等环节,稳步推进我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24.开展“公平正义在身边”行动。由县政法委牵头,坚持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与扫黑除恶、“六反十打”相结合,以不断增强政法机关执法为民和廉洁执法意识为重点,以工作调度、投诉办理、案件查处、效能督查为手段,通过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规范执法、提高效能,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和谐的司法环境。
包抓县级领导:崔骏
牵头单位:县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深化“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
25.抓学习教育提效能。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要求,提高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6.抓“放管服”改革提效能。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重点工作,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效率。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县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27.抓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效能。扎实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4”行动,简化市场准入,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净化社会风气,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职转办(县编办)、县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28.抓改进作风提效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中、省、市有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有关要求开展检查,切实转变思想认识、提高服务意识、促进工作作风持续转变。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29.抓督查检查提效能。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督促检查,综合运用实地督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督促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包抓县级领导:魏志诚
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职转办(县编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抓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提效能。通过省级文明县城的创建,提升窗口服务单位文明服务能力,增强群众“获得感”。
包抓县级领导:唐彩霞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办)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安排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行政效能提升工作的督促指导,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具体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找准薄弱环节,研究细化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注重研究跨领域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沟通联系,完善协调机制,密切联动协作,做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成效,积极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曝光不足,营造舆论氛围。
(四)建立工作台账。建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台账,及时了解掌握各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各镇(办)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职转办(县编办)。
乾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4”行动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4”行动,具体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开展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开展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开展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开展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开展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工作行动;开展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开展制定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开展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行动;开展全面推进“三级联网联动”政务服务行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行动;开展“公平正义在身边”行动。
乾县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切实压缩涉企事项办理时间,简化涉企事项办理程序,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根据《陕西省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乾县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的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逐步在全县推行优化企业开办程序,力争将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税务信息确认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解决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审核时间长、税务信息确认办理环节多、部门间数据实时交换、共享难等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调整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将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集中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窗口统一办理,申请登记材料“形式审查”,对材料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当场受理,执行“审核合一”制度。(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开展全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冠“陕西”“咸阳”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可直接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大幅提高办事效率,对于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0.5个工作日完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
2、积极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
一是大力推进“多种方式便利化”的工商注册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与银行合作开通的“工商企业通”平台,自主选择手机微信、网上办事大厅、银行网点和窗口直接受理任一方式办理营业执照,对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是改革推行涉企事项的流程由串联改为网上并联办理。力争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工作目标。逐步把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延伸到开办企业的整个过程中,在大幅压缩营业执照办理时限的前提下,申请人在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后,实时信息共享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人行乾县中心支行等部门,将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办理刻章、银行开户、税务信息确认等手续的流程由串联改为网上并联,减少材料重复提交。力争实现刻章1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开户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县中心支行负责)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申请人根据经营需求,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可以同时向登记机关提出拟申请办理的资质审批备案事项,登记机关根据对应的备案事项补充采集相关信息,录入登记业务系统,完成登记注册后即可向申请人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相关涉企登记备案信息借助陕西省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4、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和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和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实现企业退市便利化。(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配合)
(三)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企业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时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国地税部门一家办理,双方信息共享,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需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加快完善“电子税务局”系统,能够在网上办理多个涉税事项。(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
(四)缩短公章刻制时间。
积极做好公章刻制企业的宏观调控、合理布局,原则上要设立1至2家公章刻制企业,今后以每递增市场主体3000家为一档次,可批准增设1家。减少中间环节,压缩刻制时间,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公章刻制窗口,减少中间环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县公安局负责)
(五)优化开户许可流程。
调整企业开户许可流程,1个工作日内办结开户许可。由商业银行依照企业申请,通过“工商验资E线通”对企业登记信息进行审查后,立即为企业开立账户,账户即时生效;人民银行收到商业银行报送的申请材料后,立即开展合规性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立即办理,根据业务种类需要,核发开户许可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在业务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人行乾县中心支行负责)
(六)建立督促考评机制。
成立督促考评领导小组,对方案涉及事项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和考评,定期公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营商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县中心支行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工作任务。针对我县在涉企事项办理程序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挖、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在企业开办和注销各环节中的问题,不断改进,提高效率。大力简化办理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及时向社会告知。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减环节、减流程、减材料、压时限”的原则,最大限度采取利企便民措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县公安局合理布局公章刻制企业,负责压缩刻制时间;人行县中心支行负责优化企业开户许可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加快完善“电子税务局”系统,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县发改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县中心支行负责建立数据实时交换系统。
(三)注重培训宣传。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涉企事项的办理条件、标准和规范程序,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的改革政策,便于群众和企业了解办事所需资料,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和典型案例,让企业享受良好便利条件带来的实惠。
附件:1.企业开办办理流程图
2.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流程图
附件1:
企业开办办理流程图
附件2:
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流程图
乾县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咸阳市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企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坚持以群众满意、方便群众为标准,改变当前建设单位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相互牵制、过程漫长的串联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优化评估审核、多图联审、压缩审批时限、简化提交资料、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的改革举措,实现投资企业在职能审批部门从投资项目立项到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5个工作日(指建设单位资料齐全递交相关部门完成至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的时间)内办结的目标,努力实现审批便捷、优质服务。公路、铁路、城市交通设施等重点项目和国家重大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以及地块涉及文物保护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主要措施
(一)提前介入
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建设单位确定工程项目意向后,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文物、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合预审,研判项目立项可行性,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等内容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优化各类评估审核
优化各类评估流程,整合项目所涉及各部门评估审批职能,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同步评估、同步审批、同步反馈、控制周期。主要包括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划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等评估审核。
(三)多图联审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纸同时报送涉及图纸审查的相关部门,进行平行联合审查。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能任务要求,按时限完成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施工图设计的专项审查。
(四)压缩审批时限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图纸审查不超过12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办结;最高限价备案、工程招标备案(国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及质量安全备案各2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确认在建设单位资料齐全后,当即给予办理,最大限度缩短行政审批时限。
(五)简化申报材料、清理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
发改、国土、环保、住建、消防、人防等审批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简化行政审批所需提交资料。严格执行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2014年第18号令)中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规定,取消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等搭车事项。
三、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中介机构行为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通过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各类评估报告和方案进行审查、论证、评价,由社会中介机构对出具的相应报告真实性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收费行为、服务承诺时限进行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社会中介机构服务信用评价机制,严肃查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扰乱市场的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简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作为“放管服”改革重点内容,密切协调配合,“一把手”要亲自抓,遇到矛盾要亲自协调。
(二)着眼利企,大胆创新。县级各部门要本着利企便民的原则,在依法依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大胆创新,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为改善乾县营商环境、实现“追赶超越”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三)涉及建设单位从项目立项到核发施工许可各环节的审批部门要制定各自的“建设工程审批(备案)办结通知单”,明确项目受理时间和办结时间,本单位环节办理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对办理时限进行确认,确保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
附件:
1.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黑体字体项目为不计入办理时限的环节)
2.相关部门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一览表
附件1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个工作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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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
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
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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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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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县住建局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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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报建(1个工作日)、国有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
公开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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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有投资
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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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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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
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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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案
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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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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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住建、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交通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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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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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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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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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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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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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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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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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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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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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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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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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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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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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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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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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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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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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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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主体(企业)项目备案中报文件2、《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或可研报告》3、投资主体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其它需要申报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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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陕发改投资〔2017〕1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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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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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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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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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股、经贸股、农经股、环资股、社会事业股、基础产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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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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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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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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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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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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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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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所在地区(县)发改部门出具的备案申请文件或申请人提交的项目备案申请文件2、申请人提交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和《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或可研报告》3、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4、中外投资各方企业注册证明材料5、申请人提交的项目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46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17第4号令)《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2号)《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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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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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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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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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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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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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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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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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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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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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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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报送节能报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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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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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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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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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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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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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1855
|
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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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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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多评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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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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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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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机构编制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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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教育部、住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011)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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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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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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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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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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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影响评价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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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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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多评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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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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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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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与项目备案的申请;2、项目评估承担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同;4、评估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5、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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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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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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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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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监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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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106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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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和项目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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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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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多评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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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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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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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材料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本、电子版光盘1份、报告书简本8份;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份;4.环评适用标准;5.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的,提交污染物排放总量批复文件;6.公众参与报告、公众参与采纳意见承诺函;7.报纸公示原件;8.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1份;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1份;9.涉及搬迁的项目,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搬迁承诺函及认可的搬迁安置计划1份;10.监测报告;11.需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预受理。二、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材料1.申请审批的请示文件1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本、电子版光盘1份;3.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份;4.环评适用标准;5.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的,提交污染物排放总量批复文件;6.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1份;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出具项目备案文件1份;7.涉及搬迁的项目,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搬迁承诺函及认可的搬迁安置计划1份;8.监测报告;9.需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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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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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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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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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东新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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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二楼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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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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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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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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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3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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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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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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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情况、历史沿革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发改部门批复、核准、备案的批文;3、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批文;4、规划放线成果;5、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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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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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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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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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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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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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7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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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或已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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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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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50亩以下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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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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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出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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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情况、历史沿革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发改部门批复、核准、备案的批文;3、建设项目环保批复;4、涉及国家安全、文物、危化品、生态敏感区(如:河道、饮用水保护等)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5、地形图;6、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批文;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意见;9、规划设计条件;10、已审批的总平面规划方案;11、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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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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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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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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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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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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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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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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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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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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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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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方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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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用地决定书等,及附件附图;4、历次总平面规划方案批准文件及附图;5、本年度有效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6、总平面规划图;7、规划条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8、规划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9、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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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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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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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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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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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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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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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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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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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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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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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配套费用征收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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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管理股审核的项目建筑面积;2、项目的工程造价;3、涉及配套费减免的项目提供相关减免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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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咸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陕价行发〔2005〕209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发〔2016〕2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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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配套费:40元/㎡;劳保统筹费用:工程造价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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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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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配套费用在县住建局南二楼;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征收在县住建局西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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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配套费用在政财股;建筑劳保统筹费在统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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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财股:35528390统筹站:1357101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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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配套费:缴费回单;建筑劳保统筹费:劳保基金收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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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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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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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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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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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原件;2、申请函(说明申请的原因、项目基本情况、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用土地使用证、国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用地决定书等,及附件附图;4、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5、历次总平面规划方案批准文件及附图;6、本年度有效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7、总平面规划图;8、规划条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9、规划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10、建设工程定线报告书;11、建设工程规划公示材料;12、技术审查意见函中须取得的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13、相关规费缴清的回执单;14、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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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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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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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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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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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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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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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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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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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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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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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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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核发身份证明文件;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4、消防设计文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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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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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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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核在市消防支队,县消防大队无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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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核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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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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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支队:33159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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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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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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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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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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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设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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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部门审定的项目建设红线图(复印件)一份;2、本次报建项目概况登记表;3、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资料:总平、全套图纸、地勘报告、计算书、电子版;4、陕西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报告;5、相关减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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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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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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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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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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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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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1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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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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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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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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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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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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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抗震设计文件审查申报表(抗震办领取);2、规划定点平面图;3、建筑结构施工图纸及电子版;4、结构计算书及电子版;5、抗震设计报告及技术性审查意见;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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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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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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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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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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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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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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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备案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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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单体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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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平米以内的办理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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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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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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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图(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结构专业盖章蓝图)2、节能计算书(设计院盖章)3、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书及意见书(图审机构签字盖章)4、若有设计变更需提供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院、图审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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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三条;《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十六条;《咸阳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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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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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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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西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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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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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91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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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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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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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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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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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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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合格书,2、审查意见告知书,3、审查备案表,4、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复印件),5、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审查机构确定书副本(复印件),7、外省进陕勘察设计企业承接项目备案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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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第十三条、第十八条;《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1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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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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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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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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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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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8613
|
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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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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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纳入多图联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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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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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最高限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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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上传资料:1、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彩色扫描版pdf格式且盖章签字齐全,压缩至一个rar或zip格式文件上传;2、招标最高限价计价软件版GBQ或JXMX格式,压缩至一个rar或zip格式文件上传;3、招标最高限价标准数据BD格式,通过系统接口导入;二、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所需纸质版资料:1、招标最高现价备案表盖章签字齐全一式三份;2、招标文件完整资料,只供核对不留存;3、招标最高限价文件完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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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六条《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陕建发〔2015〕226号)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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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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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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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西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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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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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91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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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最高限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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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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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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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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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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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2、开户银行工程资金到位资信证明;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需附立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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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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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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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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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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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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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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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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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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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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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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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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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人资料:1、工程立项文件;2、已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资金证明或保函;6、直接发包申请书;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收据二、承包人报送资料:1、资质证书(二维码清晰的复印件);2、营业执照;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5、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其中安全员、质检员人数符合相关规定);6、施工合同;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收据。三、监理企业报送资料:1、监理合同;2、资质证书;3、营业执照;4、项目部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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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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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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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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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西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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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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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91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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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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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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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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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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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备案(国有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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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备案:1、工程立项文件;2、已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已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及备案单(代理机构资料);6、资金证明或保函;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资格备案表。二、资格预审文件备案:1、资格预审申请人名单;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申请表;3、资格预审文件;4、资格预审结果备案表。三、招标文件备案:1、招标(资格后审)申请人名单;2、招标(资格后审)文件发售申请表;3、招标(资格后审)文件。四、中标备案:1、评标报告;2、中标公示;3、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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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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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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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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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西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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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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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91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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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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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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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及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备案、中标备案即办。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各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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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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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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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乾县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预存通知书;2、乾县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预存单位登记表;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收责任承诺书;4、企业资质(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5、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6、银行存单(进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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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162号2012年10月)、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40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乾县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乾政办字〔201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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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3%的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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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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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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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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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3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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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预存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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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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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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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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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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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1、双方签订合同所有原件(2017版制式合同);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备案:1、双方签订合同所有原件;2、监理项目部组成文件及人员证件;3、总监任命文件;4、监理公司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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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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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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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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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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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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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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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加盖备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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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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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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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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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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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中标通知书。3、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报告。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注册建造师证书;三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文件和资格证书。6、五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的资料。8、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方签订的合同。9、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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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四条,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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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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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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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二环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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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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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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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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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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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备案并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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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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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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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具备施工条件的意见书;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后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6、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书、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单、咸阳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审核表;7、五方责任主体和图审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9、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或保函;10、县质监站已备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册;11、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确认书;12、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任命文件及相关证件;13、各部门“建设工程审批(备案)办结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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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消防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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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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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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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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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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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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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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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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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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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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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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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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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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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环节”指审批事项名称;“核发手续”指审批后核发的证书名称或给予的相关已办理、核准的手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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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根据《咸阳市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乾县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为重点,从减环节、优流程、压时效、提效率等4个方面入手,一是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暖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解决部分事项存在的重复审批问题,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健全“一站式”和办理“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暖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最大限度压缩报装时限。供电方面:落实国家压缩用电报装时限要求,将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居民用户7个工作日,其他低压用户11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3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53个工作日。供气方面:将用气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距离中压管道1Km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9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供水方面:镇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水办理全流程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对用水量较大,需另找水源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对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水办理全流程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对用水量较大,需另找水源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供暖方面:将企业用暖办理时限压缩至58个工作日。
二是持续优化办理事项。不得将项目本体工程土地选址规划书、施工许可证等事项作为企业办理水电气暖的前置事项,将水电气暖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对用户在进行水电气暖施工过程中所需办理的道路开挖许可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三是切实提升用户服务体验。整合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健全“一站式”办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机制;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推行“最多跑一次”“我跑你不跑”“零跑腿”等服务模式,落实“三不指定”原则,用户企业自由选择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自主组织施工,坚决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
二、主要措施
(一)方便企业获得电力措施
1、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一是实施“客户免填单”服务,受理人员打印信息后由客户签字确认。二是取消低压用户手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环节,仅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三是供电企业推行“一站式”联合办公,减少内部相关部门参与数量,推行使用标准化供电方案模板答复客户,减少用户业务办理往返供电企业次数。
2、精简资料,推行“一次性告知”。一是高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至5种(用电申请书或用电业务表,用电主体资格证明,产权证明,用电容量需求清单,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低压客户申请资料由原来的7种精简至3种,提交用电申请、用电主体资格证明和产权证明,即可受理。二是将建设项目预留供电设施纳入城建规划审查,不再作为用电办理前置事项。三是修订业扩报装“一次性告知书”,将特定用户办理所需的税务登记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复印件、国家优待电价资质、工艺流程证明和高危客户相关资料作为告知内容,告知用户,不再作为办理用电前置事项。
3、压缩时限,全过程管控。一是低压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从供电方案答复到装表接电全流程各环节严格按照表1执行,限时办结。二是利用信息系统开展企业用电业务办理全流程管控,根据各环节时限要求进行自动催办和超期督办;落实各项考核机制,对用电报装进行全过程评价,对因供电企业责任造成业扩工程滞后进行严肃处罚。
表1用电报装各环节压缩时间目标表
用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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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办理时限(工作日)
|
合计天数
(工作日)
|
目前规定办理时限(工作日)
|
压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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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方案答复
|
设计审查
|
中间检查
|
竣工时间
|
装表接电
|
居民用户
|
2
|
|
|
3
|
2
|
7
|
22
|
68.18
|
其他低压供电用户
|
5
|
|
|
3
|
3
|
11
|
29
|
62.06
|
高压单电源用户
|
15
|
10
|
3
|
5
|
5
|
38
|
59
|
35.59
|
高压双电源用户
|
30
|
10
|
3
|
5
|
5
|
53
|
84
|
36.90
|
4、 强化信息公开,扩展服务渠道。一是拓展业务大厅、96789热线、手机APP、网站等服务渠道,公布服务承诺、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用电报装工作透明度。二是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方便用电企业开展业务咨询、预约上门办电、现有业务流程进展自助查询和催办,持续丰富移动支付功能。
5、 建立绿色通道,全力服务重大项目。一是各级供电企业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从简从快办理重大项目用电报装手续。二是对中省市重点项目,分级落实供电工程第一责任人,安排专属客户经理“一对一”负责用电业务办理,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用电问题。
6、 不断推进用电体制改革,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我县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第二批增配电网试点项目有效落地。二是不断丰富电力直接交易品种,适时引入月度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等模式,切实还原电力商品属性。三是推动直供方式多元化,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集团企业打包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逐年适度增加直接交易电量。
(二)方便企业获得天然气措施
1、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天然气供应企业将优化办事流程,用户跑一遍,企业持续跟进。天然气供应企业要对标先进,优化办理流程,并制定具体改进方案。
2、压缩报建时间,推行“一单到底”维修。一是集中报建客户报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施工时间:距离中压管道1Km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9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已具备通气条件的分户挂表客户,预约后5个工作日上门通气;散户安装客户缴费后5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二是推广“一单到底”故障维修服务,接到燃气事故报警后,抢险人员4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险,用气故障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
3、拓展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一是为用气企业提供24小时业务咨询、故障报修、紧急事故抢险、投诉等综合服务。二是继续推进投诉处理全过程管控,接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答复。三是供气企业定期对重点用气企业开展满意度调查,精准了解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每一年为工商客户提供一次免费安检。
4.巩固气源储备,提升供气保障能力。一是针对我县天然气冬季保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极端情况下,执行天然气减限方案,努力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二是协调上游气源单位,加快应急储备调峰设施建设。三是开展冬季高峰外购LNG调峰气源釆购,燃气企业要针对冬季供气缺口,提早动手购买LNG,满足紧要关头调峰用气需求。
5.支持临时供气措施,确保临时用气需求。一是支持供气企业对短期内无法具备供气条件的用户,采取压缩天然气(CNG)或液化天然气(LNG)点供等临时供气措施,满足用户用气需求,待具备管道供气条件后,及时调整供气方式。二是组织规划、安监、质检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完善临时供气措施审理流程及相关设计、建设标准。
6.深化天然气直供改革,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一是坚持非居民用气体制市场化改革,研究天然气直供政策,积极争取有利于我县的价格政策。二是推广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工业集中区等用户提供直供服务,减少供气中间环节。三是对直供用户天然气管输价格可在政府定价基础上由供需双方协商下浮,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三)方便企业获得供水主要措施
1.压缩办理时限,方便客户用水。一是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在报装手续、现场勘查、工程设计、工程安装等方面逐项承诺工作时限,将企业供水办理报装全流程时间缩短至镇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超过50个工作日;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超过25个工作日。对用水量较大,需新增水源工程的企业,按照《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二是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对道路挖占所需市政、园林、交警等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办理时限由24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
2.拓宽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品质。一是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二是推行“一厅式”办公和首问责任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理开户或新增用水手续,要一次性告知办事流程和材料清单,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当日给予明确答复。三是保证热线通畅,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修复用水故障,实现供水正常。
3.改进监管方式,保障供水安全。一是不断强化供水安全意识,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水质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切实管控水质风险。二是运用大数据管理,信息化控制等手段,实时在线监测水质水量、水压,实现水源、水厂全天候在线摄像监控。三是强化巡查巡检机制,对水源、水厂、管网等关键环节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加强供水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一是大力发展供水自动化和信息化,实现在线管理,有效降低水耗、电耗和能耗。二是合理核算成本,推进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科学定价。三是规范收费形式,积极推广使用智能水表等先进计量仪表,实行按量计价,抄表收费。
(四)方便企业获得供暖措施
1.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一是用户提出用暖申请,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日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经办人。供暖企业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现场并出具初步方案。需要办理过户、销户、变更供热手续,材料齐全的,审查合格当日内予以办理。二是在现场勘查、出具报建图、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开阀供暖等环节压缩时限,办理时限不超过25个工作日。
2.强化信息公开,保障客户权益。一是县住建部门应督促供暖企业在营业场所、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服务承诺、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供暖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二是设立和公示服务投诉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到投诉3日内给予答复,5日内办理完毕。
3.落实供热标准,确保供暖质量。根据当年度天气变化,适当调整供暖时间。根据气候条件,严格执行本地区集中供热管理规定;采暖期间,室内供热温度应保持温暖、舒适,不得低于对外公示温度。
4.加强供热抢修,及时消除故障。供热企业要加强供热管线及附属设施定期巡查、维护、保养,确保供热管线正常使用。供热企业在供热期间接到故障电话后,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较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特殊故障不能按时排除的,应及时向用户说明情况;因供热、供电、供水(检修)造成的停暖,提前24小时通知热用户;因故障性停电、停水造成的停暖,及时通知用户,原因消除后立即实施供热。
三、组织保障
(一)夯实监管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牵头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县供电分公司具体负责供电协调工作;县住建局负责供暖协调工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燃气办)负责供气协调工作;县水利局负责供水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结合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有效推进相关工作,为推进改革清除障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各类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一套要求明确、标准严格的体制机制,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将每一项工作逐项分解到位、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做好规划衔接。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修改完善水电气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做好与城市控制性详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提前布局建设,切实提高保障能力。
附件:1.乾县企业供水办理事项表(镇区)
2.乾县企业供水办理事项表(城区)
3.乾县企业用电办理事项表
4.乾县企业供气办理事项表
5.乾县企业供暖办理事项表
附件1
乾县企业供水办理事项表(镇区)
序号
|
环节
|
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要件
|
具体流程
|
办理时限
|
备注
|
1
|
申请
|
用水申请: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日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经办人。
|
即办
|
|
2
|
现场初勘
|
|
供水企业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勘察。
|
3个工作日
|
|
3
|
施工图设计
|
|
供水企业组织技术评估,确定供水方式,进行施工图设计,端制施工概预算。
|
15个工作日
|
|
4
|
签订合同
|
|
缴纳费用,签订《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建设合同》、《城市供水用水合同》,完成图纸审核盖章,提供相关报审资料
|
7个工作日
|
|
5
|
办理规划手续
|
《给水工程施工图》及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
办理施工图纸规划审批手续。
|
7个工作日
|
建议規划部门供水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
|
序号
|
环节
|
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要件
|
具体流程
|
办理时限
|
备注
|
6
|
并联审批
|
道路主管部门:省、市、县征地批复文件;县住建局核发的《用地定点图》;县住建局批准的管线工程设计施工图、县住建局管线定线合格证、施工组织设计;县住建局核发的《建设工程审核图》等。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和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许可》审批表;过程施工计划及施工图,拟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和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平面位置示意图等。
交警部门:拟挖掘占用施工围拦周边交通组织方案;缓堵保畅承诺书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交通安全承诺书等。
|
并联办理道路挖占手续
|
15个工作日
|
涉及道路、绿化、交通等相关工程办理相应批复手续
|
7
|
工程施工
|
|
中标施工企业开工建设
|
|
|
8
|
装表通水
|
|
|
3个工作日
|
|
附件2
乾县企业供水办理事项表(城区)
序号
|
环节
|
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要件
|
具体流程
|
办理时限
|
备注
|
1
|
申请
|
《用户供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等资料
|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日予以受理。
|
即办
|
|
2
|
供水备案
|
|
供水单位办理人员进行备案
|
3-5个工作日
|
|
3
|
施工手续办理
|
申请人向住建部门办理临时挖掘意见书,缴纳占道费等手续
|
申请人在住建部门服务窗口办理手续
|
3-5个工作日
|
|
4
|
勘察设计
|
|
供水企业进行现场勘察,核查用户上报资料,开展供水勘察设计。
|
7个工作日
|
|
5
|
施工验收
|
|
供水企业组织人员进行供水施工,管道试压消毒、正式供水和竣工验收。
|
10个工作日
|
|
6
|
签订供水合同
|
|
缴纳费用,签订《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建设合同》、《城市供水用水合同》,完成图纸审核盖章,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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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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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乾县企业用电办理事项表
序号
|
环节
|
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要件
|
具体流程
|
办理时限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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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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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电申请书或用电业务表;2.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3.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4.用电容量需求清单;5.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
用户提出用电申请,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日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经办人。
|
即办
|
①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第4、5项资料仅限高压用户提供;③原用电范围内的增容业务无需重复提供第2、3、5项资料。
|
2
|
现场勘察
|
|
供电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到客户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并与客户协商供电方式、计量方式、受电点等确定供电方案所需的内容。
|
居民客户2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30个工作。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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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供电方案并答复客户
|
|
供电企业组织内部部门编制供电方案
|
居民客户2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30个工作。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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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方案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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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2、用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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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企业向供电企业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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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供电客户10个工作日
|
仅限高压用户办理供电,低压用户尽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
|
序号
|
环节
|
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要件
|
具体流程
|
办理时限
|
备注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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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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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对客户报审的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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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供电客户10个工作日
|
仅限高压用户办理供电,低压用户尽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
|
|
6
|
中间检查报审
|
1、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2、隐蔽工程施工及试验记录。
|
|
高压供电客户3个工作日
|
仅限高压用户办理供电,低压用户尽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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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
|
|
供电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中间检查
|
高压供电客户3个工作日
|
仅限高压用户办理供电,低压用户尽在竣工报验前查验设计单位资质。
|
|
8
|
竣工报验申请
|
1、用电工程竣工报告;2、交接试验报告。
|
用户向供电企业提出竣工报验申请
|
即办
|
|
|
9
|
竣工验收
|
|
供电企业组织内部部门开展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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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客户2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3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5个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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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装表接电
|
|
供电企业安排计量管理部门安装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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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客户2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3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5个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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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签订供电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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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双方签订供电合同
|
合同签订在计量安装完成的当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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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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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乾县企业供气办理事项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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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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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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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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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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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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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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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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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根据自身需求向天然气公司提出用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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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提供相关资料至供气企业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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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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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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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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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筑审核平面图;2、项目建筑总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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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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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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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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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立项条件后签订《天然气施工委托合同》并按照合同交纳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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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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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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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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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审总平图、管线施工图、管线定验线单、施工组织计划;2、项目建筑图(平面、立面、剖面);3、设备平面布置图;4、设备技术参数;5、工业厂房设备平面图布置及工艺设备总说明;6、室内、外综合管网图(含水、暖、电等各类管线设计图、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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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中压管道1Km范围内,5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Km以外范围,90个工作日完成工程并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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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划部门将供气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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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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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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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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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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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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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供用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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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至营业厅办理燃气IC卡,签订《供用气合同》及《安全用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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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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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乾县企业供暖办理事项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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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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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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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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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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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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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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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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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暖申请;住建局建审总平图;法人客户提供营业执照,代理申请人员提供法人委托书;小区供暖二次网图纸;换热站预放位置平面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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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日予以受理;材
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
告知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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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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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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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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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企业勘查现场出具初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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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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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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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报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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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线实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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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综合管线实测图,设计热力管线报建图,并同时商谈合同(提供《供热工程施工合同》及《供用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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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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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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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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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管线报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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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管线报建图出具后由用户到市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热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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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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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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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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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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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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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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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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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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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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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平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热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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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到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手续:(1)规划手续审批后测绘院定线;(2)用户办理地勘手续,出具勘查报告(具有地勘资质单位,所有地下管线单位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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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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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划部门将供暖工程的规划、施工手续纳入本体工程一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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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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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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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企业热力管线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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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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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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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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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主管部门:省、市、县征地批复文件;县住建局核发的《用地定点图》;县住建局批准的管线工程设计施工图、县住建局管线定线合格证、施工组织设计;县住建局核发的《建设工程审核图》等。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和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许可》审批表;过程施工计划及施工图,拟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和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平面位置示意图等。
交警部门:拟挖掘占用施工围挡周边交通组织方案;缓堵保畅承诺书;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交通安全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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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道路挖占手续的用户,办理市政、交警、园林绿化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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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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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道路、绿化、交通等相关工程办理相应批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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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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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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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人提交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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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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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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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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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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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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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施工企业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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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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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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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企业组织竣工验收,并签订《供用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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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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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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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阀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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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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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乾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乾县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百佳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为契机,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作用,持续创新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中梗阻”、“推绕拖”、“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着力提高登记质量、提升登记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大力营造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不动产登记营商服务环境。坚持依法登记、规范登记、准确登记和便民利民原则,做到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20个工作日办结以及查封登记、解押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3月底前将一般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2018年6月底前将全部登记类型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对涉及征税需上门评估、单位转让不动产涉税事项、企业改制等特定事项,以及需要补正材料、权籍调查和公告等不动产登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办理时限并明确告知申请人办理依据、办结时限、查询方式等服务信息。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布。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以及影响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许可事项,不要求当事人提供,不作为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的前置条件或纳入不动产登记流程,切实做到依法、快捷受理登记申请。
(二)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在申请受理环节,针对企业大宗登记,采取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方式,集中进行办理。针对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同时,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在审核登簿环节,通过增加窗口人员、强化业务培训、联动审核岗位、优化办公系统、强化信息共享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三)完善窗口建设。规范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设。对照“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指标,设立不动产房屋交易、缴税、登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交易、税收申报和登记事项;合理设置咨询、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查询、缴费等岗位;统一标识标牌、文字图案宣传标语、制度机制,公开申请资料目录、示范文本和办理时限等信息,公示办事指南、收费标准以及咨询、投诉电话等需要告知的内容;增设文印、权籍调查、测绘、档案查询等窗口;信息查询、休息等候、复印扫描等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安排好大厅值班、志愿者服务、义务监督、导询等人员,综合协调、指导服务方便群众。
(四)排查解决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7】13号)和《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中“推绕拖“事难办”问题排查整改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排查不动产登记办理过程中的部门衔接、受理环节、办事效率历史遗留、窗口服务、违规收费、信息公开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件一件落实,一个一个整改。
(五)提高服务质量。秉承“廉洁高效、统一规范、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的思想、工作、纪律等方面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树形象、争标兵”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标准化、业务流程化、服务规范化水平,逐步推出预约办理、网上办理、自助办理、上门办理等多种服务举措,切实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动产登记局、中心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的权籍调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大不动产登记与住建、税务、法院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协调力度,切实拓宽登记信息应用领域,全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
(二)广泛宣传引导。不动产登记局、中心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便于群众了解登记所需资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常性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不动产登记局、中心要把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提升房屋交易、登记的质量和效率进行重点督查,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内容,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动产登记效率不高、“推绕拖”、“事难办“等影响到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要重点督查,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1、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项表
2、乾县不动产登记事项表
附件1 :
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项表
登记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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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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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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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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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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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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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初审1天;复审1天;终审1天;缮证发证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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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80元/件(宗)
非住宅:550元/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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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权属证明;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房屋峻工资料;9.房屋买卖合同;10.购房票据;11.完税证明;12.主债权合同;13.抵押合同;14.用地合同;15.产权变更资料;16.产权转移资料;17.继承公证;18.离婚协议;19.相关司法文书;20.灭失证明;21.当事人双方约定;22.测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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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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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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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7.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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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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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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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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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10.11.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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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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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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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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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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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 押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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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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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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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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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13.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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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
1.2.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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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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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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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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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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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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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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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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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登记中非公证继承和受遗赠大宗批量件时限为20个工作日;查封和异议登记为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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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乾县不动产登记事项表
登记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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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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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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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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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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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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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2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许可证、法人证书;2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26.测量成果及宗地图;27.土地使用权变更资料;28.土地使用权转移资料;29.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30.抵押权转移资料;31.抵押权变更资料;32.银行还款证明;33.其它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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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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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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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3.24.25.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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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初审、复审、终审共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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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80元/件(宗)
非住宅:550元/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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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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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1.24.26.28.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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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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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1.24.26.27.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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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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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9.20.21.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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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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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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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2.13.24.26.33
|
|
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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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24.26.30.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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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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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24.26.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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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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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19.21.24.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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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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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登记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与注销登记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不计入工作时限;查封与抵押权注销登记为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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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金融会议精神和《咸阳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信贷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特制定《乾县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 “创新、效率、可持续”原则,以实现 “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为目标,强化督导引领、政策支持和表彰鼓励,全面推动和提升辖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三农”、小微、绿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充分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引导,持续扩大融资规模。
1、强化货币政策引导。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价格合理、期限灵活的资金支持,保证信贷供应的规模。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差异化定向降准政策,增加金融机构资金来源。(人民银行乾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2、 推动信贷计划单列。推动商业银行围绕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 “三个不低于”总体目标,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层层细分落实责任。(各金融机构负责)
3、 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制定并落实小微企业尽职免责办法,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只要不高出全部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该项指标不影响当年的监管评级,以提高银行业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各金融机构机构负责)
(二)加强联动,推动信贷产品创新
1、对于缺乏抵押品但又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大信用贷款、“两权”抵押等无形资产抵质押品的使用,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提高资金的可获得性。(各金融机构负责)
2、对于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通过联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积极扩展 “银税互动”平台,根据企业征信、纳税记录等数据,探索
“年审贷”、“税收贷”等产品。(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金融机构负责)
3、对于拥有知识产权的科创类企业,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鼓励投贷联动试点银行通过“股权+债权”予以支持。(县市场监管局、各金融机构负责)
4、对于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按照相关续贷监管要求,研发 “循环贷”等产品,积极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各金融机构负责)
5、对于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小微企业,落实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广应收账款融资平台,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各金融机构负责)
6、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为实体经济融资服务,重点为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
“三农”提供担保,破解融资难的问题。(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金融机构负责)
(三)多措并举,合力降低融资成本
1、 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化”原则,结合乾县转型发展实际,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严格执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定价要求。(人民银行乾县支行、各金融机构负责)
2、 通过降低服务成本、开展银担合作、争取银行让利等途径,切实降低融资担保费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各金融机构负责)
3、对于小微企业在融资中产生的公证费、评估费等各类费用,通过降低服务成本、引导合作银行让利等途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负责)
4、在加大信贷投放的同时,推进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等手段,提高非信贷融资占比,实现全方位融资,不断降低融资成本。(县金融办、县财政局负责)
(四)提质增效,全面提升融资效率
1、引导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的流程。(各金融机构负责)
2、鼓励商业银行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新渠道,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各金融机构负责)
3、商业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小微信贷业务审批权,使其决策更加贴近县域市场和客户,缩短决策链条。(各金融机构负责)
4、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基层增设社区支行,增加信贷资金供给渠道,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效率。(各金融机构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金融支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咸阳市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方案》、《www.winsb111.com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乾政发〔2017〕35号)精神,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把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作为日常重要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标准可行的体制机制,将每一项工作分解到位,做到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乾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有效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乾县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根据www.winsb111.com《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乾政发〔2017〕35号),结合具体涉税事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纳税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对焦纳税人需求,通过压缩办税时间,精简涉税资料,简化优惠办理和规范执法行为等改革措施,让纳税人办税效率更快,办税质量更好,办税费用更省,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措施
(一)压缩办税时间
1、简化纳税申报、缴库程序,方便纳税人申报、缴库。积极推行电子税务局系统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提高税款征缴工作效率;实行税款资金实时划缴,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向纳税人宣传、推广融合国税、地税所有涉税业务的新版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确保3月1日顺利上线运行,引导纳税人通过互联网完成涉税文书申请、纳税申报、代开发票申请及税款预缴等事宜。促进纳税人从“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向“只跑网路、不跑马路”的转变。
2、扩展前移涉税事项。全力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将原来在政策法规、征收管理、信息中心等业务科室(中心)和各税务所(分局)的部分涉税事项行政许可及具有服务属性的基础管理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集中审核,快速办结,推动由各单位流程审核向办税服务厅集中审核转化。具体涉税业务前移事项包括:简并征期、简易注销、税(费)种认定、税控设备发行、发票票种核定、十万元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海关进口缴款凭证信息查询、外出经营情况申报、简易行政处罚及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责令限改等二十项。各单位结合涉税业务前移事项范围,积极有序地推进前移业务集中审核工作。
3、扩大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纳税信用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新办纳税人纳入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范围,减轻纳税人发票认证负担。
4、压缩国税、地税办税时间。加强国税局、地税局合作。落实省局确定的5大类129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落实省局编制的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进一步消除国税局、地税局信息壁垒,扩大一方采集、双方共享范围。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纳税人“进一个门、上一个网、办两家事”。
(二)精简涉税资料
5、清理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2018年年底前按照市局精简资料清单全部落实到位。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
6、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登记办理效率。严格按照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注销税务登记工作的通知》(陕国税发〔2016〕220号)文件要求,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流程,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送资料。开业税务登记方面,对已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范围的纳税人,任何一方税务机关均可为其办理信息补录,双方信息共享;注销税务登记方面,任何一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均可受理接收纳税人清税申报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将纳税人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商事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工作,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7、简化程序,助力小微发展。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三)简化优惠办理
8、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类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B类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纳税人需要即时办理。
简化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手续。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手工验旧。
9、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一类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类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类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类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范围。
(四)规范执法行为
10、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省局“三项制度”,开展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
11、确定联合稽查对象,共同实施税务稽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84号)文件要求,
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联合稽查对象。针对联合稽查对象成立联合检查组,实施联合进户执法。避免重复进户,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增强执法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是转变职能、发挥税收作用的关键所在,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各科室要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统筹,抓好落实。
二、积极创新、注重积累经验。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省、市、县局统一安排,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推进改革任务的新举措。坚持“放”要彻底且有序,做到“应放尽放、放了接上”。要大力推进管理上的简政放权,充分信任和尊重纳税人,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坚持“管”要规范且有效。要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和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要进一步依托税收大数据,积极推行“实名办税制+分类分级+信用积分+风险管理”的征管方式,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坚持“服”要优质且有感。要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持续改进和升级纳税服务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涉税业务网上办理,简并优化各类报表资料,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制度,努力打造以“一网通办、一表集成、国地联办、一次办结”为主要内容的便捷式服务体系。
乾县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
便利化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陕西省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相关工作的函》(陕商发〔2018〕18号)、《咸阳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意见》(咸政发〔2018〕30号)及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外向型经济发展便利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改进完善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为目的,加快转变职能,着力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县开放型经济发展,建设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 工作目标
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以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准入门槛重点,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效能,协同配合,帮助企业大幅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力争我县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对外贸易便利化措施
1、提速备案办理时限。企业申请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等,依据行业管理规定,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办结相关备案,而后再补齐相关材料。(县商务办负责)
2、提升出口退税办理效率。对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一类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类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三类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类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对部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采取核定扣除办法。(县国税局负责)
(二)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
3、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和对外开放范围。全面实施简化外商投资项目、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程序。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县对外资开放。(县发改局、县工业发展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办、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凡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令禁入的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申报政府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技改项目资金及贷款贴息,已出台的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外资企业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负责)
5、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在全县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落实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和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放宽外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5年至10年)多次往返签证,并可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县公安局、县人社局负责)
6、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权益。依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对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检查事项采取“清单式”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严格兑现对境外投资者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招商引资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对未兑现承诺或未履行合同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县人民政府负责)
7、强对外商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审批等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切实推进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外商服务部门之间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力度,实现外商投资企业信息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县发改局、县商务办、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工作任务。针对我县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挖、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在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各环节中的问题,不断改进,提高效能。大力简化办理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及时向社会告知。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动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实施措施,指定一名领导和科室督办抓好落实,确保行动中提出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和典型案例,让企业享受良好便利条件给企业带来的实惠。
乾县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咸阳市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乾县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强化中省市县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降低企业在用工、用电、用气、物流等方面的成本费用。
(二)工作目标。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企业税费、要素、用工等成本显著下降;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积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健康稳定的企业发展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省市关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严格执行《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陕政办发[2017]102号)中降低收费标准以及实施阶段性降低相关费率各项政策;严格落实中省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项政策,确保2018年底实现县级涉企“零收费”目标;严格执行己出台的水电气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清理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项目。(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发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办等相关部门)
3、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严格执行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5%和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过桥费”不得高于1%的收费标准。(人行乾县支行、县金融办、县财政局)
(二)降低人工成本
4、加大人才引进奖补力度。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县政府要在引才投入、科研经费、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出台明确奖补资金标准的政策,给予支持。(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招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5、扩大人才引进政策适用范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县人社局)
6、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人才培养,防止人才流失。(县人社局、县工业发展局)
(三)降低生产要素成本
7、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2018年,力争全县直供电交易额度扩大到1亿度以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电分公司)
8、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全面落实省市县已出台的支持清洁取暖各项政策措施,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电分公司)
9、推广便捷使用天然气。积极鼓励天然气管网互通互联,推广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分布式能源、“煤改气”、工业集中区等用户提供直供服务,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四)降低物流成本
10、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有序推选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确保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加快物流信息平台搭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发展局、县商务办、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
(五)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1、迸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对各级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便民利企措施。(县职转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12、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红顶中介”和各类潜规则,建立社会组织“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并依法公开;对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层级关系进行规范,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县民政局、县信息中心、县财政局)
1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镇办、各部门均不得违规新增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14、优化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对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升审批效率。严格执行《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备案制项目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对于核准制项目,全面实行并联办理,推动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模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维稳办)
15、完善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配套。以工业集中区为重点,强力推进集中区路、水、电、气、热和信息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提高集中区承载能力,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捷条件,重点支持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局、县住建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16、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对于政府拖欠工程款、物资采购款,按照“谁拖欠、谁偿还”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实施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期限。通过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清欠。(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发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县镇办)
17、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做好“三供一业”接收工作,加强对接收单位的管理,纠正不合理做法,积极协调解决分离移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工业发展局)
18、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对僵尸企业拖欠税款、社保基金缴纳、土地过户和债务资产处置等问题,要出台优惠政策,推进僵尸企业妥善处置,对于僵尸企业的母体企业,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县工业发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19、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力度。清理违规收费,开展涉企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碰口费、管网建设费等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乱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价格监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三、组织保障
(一)细化责任落实。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和完善政策措施。县发展改革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推进降本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的紧迫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建立工作机制。县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政策宣传和工作成效通报交流、投诉举报问题查处曝光等工作机制,建立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政府对各镇办、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并将各镇办、各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乾县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
为确保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措施落地生效,持续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根据《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及《咸阳市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乾县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方案》。
一、 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的意义
(一)营商环境的基本内容。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和区域内的企业经营发展,最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诸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二)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的重要性和意义。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是准确评估“放管服”改革成效和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通过评价行动,及时总结梳理好经验好做法,找到并解决突出和重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倒逼相关部门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为经济实现追赶超越、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二、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的工作步骤
(一)制定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指标体系
依据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体系,确定我县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包含“开办企业”、“纳税”、“获得信贷”、“办事优化程度”、“政务服务”、“开办施工许可”、“跨境贸易”、“产权登记”、“企业成本监测”等主要内容,共计26个评分子项目。其中企业填报20项、政府相关部门填报6项。附加指标若干项。每个评价指标抽取三个对应企业,共抽取27个企业进行内容填报。
(二)制定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操作流程
1、 编制企业大样本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近三年注册企业信息。县住建局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近一年“办理施工许可”样本框及清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近一年“产权登记”样本框及清单。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近一年“政务服务”样本框及清单。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开办企业”样本框,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纳税”样本框,县商务办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跨境贸易”样本框。县农牧局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获得信贷”样本框。县交通运输局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企业成本监测”样本框。县工业发展局按照统一格式向县统计局提供“办事优化程度”样本框。
2、填报主要及附加指标汇总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填报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指标。县编办填报政府对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情况。县政务服务中心填报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数量、是否按省上统一标准建设网上服务平台并与全省平台无缝对接指标,一站式办结事项占全部审批数量比例,网上办理占审批服务事项比例指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填报年度新登企业户数、同比增长率,期末实有企业户数指标,“双公示”推送数量,双随机抽查推送数量、当年办理企业注销数量,注销环节指标。县政务服务中心填报在政务大厅办事比例,按时办结率,是否有办事指南指标,承诺办理时间指标。县住建局填报个人二手房交易所需时间、所需费用指标。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填报是否有劳动市场、是否有县级人才交流中心、劳务市场配备专业人员人数、劳务市场有无专门工作介绍机制指标。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电分公司填报当年直供电减少企业电费支出(成本)同比增长率指标。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填报水利建设基金收缴总额同比增长率指标。县财政局填报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指标。县信息中心填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推送数量(条)。
3、上报企业大样本框。由县统计局负责收集、审核和汇总各部门上报的大样本框,经审核无误后,元月10日前上报市统计局。
4、抽取调查样本。省统计局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县域经济考核排名情况,对全省29个区和十强县按照抽四备一的比例从各自的大样本框中,抽取每个监测评价指标所需的样本企业。对排名后三十位的县按照抽二备一比例进行抽取,其余县和自贸板块及西咸新区按照抽三备一的比例抽取样本企业。该项工作于元月25日前完成并下发。
5、现场登记。县统计局及各相关部门对最终确定的调查样本企业进行现场登记,同时对相关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数据采集并审核汇总,形成最终调查结果,由县统计局会同当地编办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市统计局。该项工作于2月5日前完成。
6、事后质量抽查。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与省统计局将组织人力,以交叉检查方式在各县(市、区)随机抽取部分填报企业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价市(区)、县(市、区)调查结果的质量依据。该项工作于3月5日前完成。
7、数据评估。省统计局依据各指标所赋予的权重采取功效系数法对各县(市、区)调查结果进行统一测算,最终形成各市(区)及县(市、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的量化计分结果。该项工作于3月底完成。
(三)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时期时点
1、年度监测评价从2018年1月1日开始,3月底前完成。监测评价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2、半年度监测评价从2018年7月1日开始,9月底前完成。监测评价标准时点为2018年6月30日,时期资料为2018年上半年度。
3、以后各年度均按此时间点进行监测评价。
(四)部署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调查资料上报要求
在完成所有企业调查和部门资料填报后(企业调查表和部门调查表必须加单位公章),将调查结果与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即编办)沟通后,形成上报文件,加盖县推进职能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统计局公章,经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统计局审核后上报市统计局。
三、组织保障
全县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上由县统计局牵头,会同县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办、县住建局、县信息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和乾县供电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全面负责监测评价行动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行动指标要求向县统计局提供各自监测数据。县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与支持。县统计局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建立工作机制,确保监测评价行动顺利开展。
乾县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
主要指标: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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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维度(指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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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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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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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受理到发放营业执照所需的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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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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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章刻制受理到办结所需的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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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涉税事项受理到办结所需的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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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银行开立账户受理到办结所需的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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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公章刻制受理到办结所需的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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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涉税事项受理到办结所需的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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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银行开立账户受理到办结所需的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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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办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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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完成所有环节所需要的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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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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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完成所有环节所需要的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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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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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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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税、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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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纳税总额(不含非税缴纳)占同期经营收入的比率即综合税收负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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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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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得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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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企业融资总额中是否使用民间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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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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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企业融资总额中来自正规金融机构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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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事优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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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所需要的时间分别是(天)
1.水(3.33)2.电(25.33)3.气(5)4.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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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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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企业获得水电气暖所需要的费用分别为(万元)
1.水(1.03)2.电(42.20)3.气(19.93)4.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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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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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是否按省上统一标准建设网上服务平台并与全省平台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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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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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政府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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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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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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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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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一站式办结事项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数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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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网上办理事项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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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跨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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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出口报关单审查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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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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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出口通关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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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进口报关单审查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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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进口通关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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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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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取得土地使用证共花费的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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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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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取得土地使用证共花费的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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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指标: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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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维度(指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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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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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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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度新登记企业户数(不含个体户)(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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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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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度新登记企业(不含个体户)同比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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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期末实有企业户数(不含个体户)(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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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从准备到受理所需要的时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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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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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从准备到受理所需要的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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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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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合法取得一个项目许可所需完成的环节(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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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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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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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企业(小额纳税人)当年累计纳税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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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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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企业(小额纳税人)完成纳税所需要的时间(小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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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政府承诺减免税事项是否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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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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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当年企业贷款余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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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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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最近一次获得信贷所需的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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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优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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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就医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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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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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入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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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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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推送数量(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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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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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推送数量(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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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政府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的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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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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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否有延迟付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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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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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本级政府是否设有综合性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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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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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在政务大厅受理或办理的事项占本级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务服务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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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按时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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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是否按办理事项逐项编制并公开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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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即办件承诺办理时间(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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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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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出口报关单审查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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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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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出口通关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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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进口报关单审查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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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进口通关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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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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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办理房产证共花费的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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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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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办理房产证共花费的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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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个人二手房房屋(住房类)交易所需要的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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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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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个人二手房房屋(住房类)交易所需要花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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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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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当年办理企业注销的数量共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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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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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企业办理注销所需要的环节共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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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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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是否有劳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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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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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是否有县级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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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劳务市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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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劳务市场是否有专门的工作介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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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本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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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公路货运企业运输成本年度同比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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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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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当年直供电减少企业电费支出(成本)同比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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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县电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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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水利建设基金收缴总额同比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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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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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同比降低(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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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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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缴纳职工人均社保金额同比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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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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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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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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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
行动方案
为确保县委、县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措施落地生根,促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咸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结合乾县实际,特制订《乾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实施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
(二)各部门、各镇(办)“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三)深化“行政效能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
(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4”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五)“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情况;
(六)省市督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部门、各镇(办)要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阶段性工作安排,对照任务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各镇办、各专项行动牵头及参与单位)
(二)实地督查。结合省市工作要求,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现场采访、跟踪报道、受理群众投诉等形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围绕全市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成效开展实地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配合)
(三)常态检查。按照各行动方案既定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节点,加强对职责范围内营商环境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各镇办、各专项行动牵头及参与单位)
(四)随机抽查。对领导批示、媒体报道和群众反映的有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随时赴实地核查了解,跟踪整改落实,并及时报送督查专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配合)
(五)年终督查。年底进行一次整体督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形成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编办牵头,各专项行动牵头及参与单位配合)
四、几点要求
1.各镇(办)、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确定专人负责,按照标准和时限要求,以强有力的举措抓好各项行动方案的落实工作。
2.县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电视台负责在县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以及乾县发布、乾县宣传、乾县电视台等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开展系列报道和政策宣讲解读活动,在全县上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3.县考核办结合市上考核指标调整工作,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列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从2018年开始,将各镇(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结果按照2%的比例计入各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对各相关部门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在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中实行加减分,对考核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分别给予0.3、0.2、0.1的加减分。
4.实行督查工作碰头周例会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与县职改办对接,每周适时召开一次督查工作例会,小结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促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下一步督查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运用目标责任考核、跟踪督促检查、实名通报、下发《三色督办单》等手段,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严格执行、严格落实,确保不变通、不走样,顺利推进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乾县全面推进“三级联网联动”政务服务
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的决策部署,认真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较好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减少了群众、企业的办事时间和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现就全面推进“三级联网联动”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行动方案: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学习市上“三级联网四级联动”行动方案,优化全县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利用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公开等信息化手段,推进“网络审批服务进农村”模式,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便民服务融合共赢发展,构建一个上下联动、层级清晰、便捷高效、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家门口”式的服务。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终实现县、镇、村“三级服务联动”,并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网审批,一窗办理,一条流程到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简化服务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变“群众跑”为“网上跑”,打造一条便捷、顺畅、阳光、高效的政务服务大通道,促进我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 方法步骤
从今年2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学习交流、制定方案(2月——3月)
在认真总结去年“三级联网联动”经验教训,学习
先进县区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 全面启动、积极落实(4月——11月)
各镇(街道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一是建设本级服务中心;二是负责所辖村便民服务室的选址、选人及全面建设。县直各部门彻底清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能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一律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不能进驻实体中心的,一律通过网络进行网上审批办理。财政部门负责调整预算,统一采购现代办公设备及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县政府办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县镇村政务外网的联通工作。县“三级联网联动”建设办公室在工作开展推进过程中,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年底前,初步完成“三级联网”建设并实现“三级联动”服务体系。
(三) 督促检查、巩固提高(11月——12月)
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标准化建设中,建成全县统一的“一号一窗一网一流程”式的网上审批服务体系。建立奖惩机制、督导检查机制,使“三级联网三级联动”工作真正做到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 保障措施
(一) 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三级联网三级联动”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重点抓好进驻项目的确定和调整,中心、窗口和村工作人员配备及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保障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 完善考核机制。将镇办便民服务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镇办便民服务工作进行考核督导、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 强化督导检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镇办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镇办及相关部门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乾县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
改革行动方案
为打造全县最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中央、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集中权限、充分授权,打造行政许可、便民服务、网上审批、电子监察集中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 工作目标
“三集中三到位”就是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该科室整体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做到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对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目标,构建“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原则,制定行政审批运行各环节流程图和具体标准,依托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分步推行“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目的就是通过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归并行政审批职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公开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为外来客商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优质、高效服务,建立一个服务型、效能型、阳光型政府平台和窗口。
三、 分步推进,实现“三集中三到位”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正在实施阶段,实体大厅正处在大厅基建招标阶段,预计今年7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建成后的政务中心拟进驻34家相关部门,要求各进驻部门制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方案,包括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驻人员等,进驻前一个月报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在进驻方案确定后,各相关部门按既定方案分批有序进驻。由政务服务中心在7月底组织完成。
四、 利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实现优质高效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
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必须在中心窗口实质运行,各部门要给中心窗口负责人充分授权,确保窗口相对独立运行、现场审批。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全部向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平台集中,达到网上审批全覆盖,实现优质高效审批。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实施全程在线跟踪监督,确保行政审批及服务过程依法、公开、透明,电子监察到位。改变了以前有些部门(单位)窗口“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受理”。
五、 加强管理,强化考核
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投入运营后,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相关制度,即窗口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在窗口开展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公开窗口服务内容、办理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和投诉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评议。要将部门“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六、 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打破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广泛动员部署,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周密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全面落实政策法规、人事和相关科室职责,确保“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乾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行动方案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7〕8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和“行政效能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咸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3”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1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原则,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通过推进审批与监管的分离,着力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推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二、改革内容
(一)构建审管分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审批与监管分离的集中审批模式,在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量内,按照“先设立,后整合”的原则,依托现有政务服务机构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能进必进,进是原则、不进是例外”的要求,将涉及行政许可的22个部门承担的204项行政审批事项交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依法划转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原审批部门提供的标准实施审批,并对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权,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共同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格局。对没有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仍由原审批部门实施审批,但必须进驻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大厅或在大厅设置受理窗口。市县双重管理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实行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整合,整建制进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大厅。对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由县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及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
(二)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综合踏勘、集中图审、联合验收等新机制,着力构建“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原则,制定行政审批运行各环节流程图和具体标准,以标准化促进工作规范化、以规范化实现政务服务优质化。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下,加快建设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服务并行互补、有机融合。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通过委托或交办的形式,向街镇进一步下放管理服务权限,建立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方便群众办事。完善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共享机制,以服务企业群众为切入点,整合不同部门信息资源和民生服务热线,切实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服务公开”方面先行先试、示范引领,涉及审批服务事项要编制办事指南,逐项明确事项基本信息、材料要求、办理流程、结果样本等要素。要统筹用好各类政务公开平台,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编制审批程序清单、审批责任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上下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有机衔接、相互配套、高效运转的运行体系。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实施审批,切实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行政许可权划转后,原审批部门的上级业务部门仍具有行政复议的职责。针对改革后行政审批服务机构权力较为集中的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法制审查、层级监督等制度,确保行政相对人救济渠道畅通,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监管,从体制机制和制度设计上避免“权力寻租”,实现“阳光审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牵头负责,县政府办、县编办要做好改革试点的协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分工。县政府办公室要做好政务服务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和效能监督等工作。县编办要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定”规定,做好机构组建、职能调整和人员划转,完善工作机制。县政府法制办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新组建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统一模式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员、资产划转移交等工作。涉及改革的部门要服从大局,对本行业系统内部运行的专网平台相关信息进行调整修改,确保审批权划转后职责履行不受影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三)严肃各项纪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确保人员思想稳定,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律,严禁违规设立机构和突击提拔干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严格审批程序。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由市委、市政府上报省委、省政府按程序审批。
乾县“公平正义在身边”行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护航经济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能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县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活动的总体安排,现结合我县政法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发展为上、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少说多做、真抓实干”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安民警执法为民和廉洁执法意识,改善政法机关服务质量、提高政法机关工作绩效,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为建设富强、文明新乾县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民生发展大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把优化提升活动与扫黑除恶、六反十打相结合,以不断增强政法机关执法为民和廉洁执法意识为重点,以工作调度、投诉办理、案件查处、效能督查为手段,通过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规范执法、提高效能,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和谐的司法环境,为实现乾县双提升、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积极贡献政法力量。
三、任务分工
(一)公安机关:
1、深化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项目审批效能。
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进一步清理、规范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投资在建及新开工的重点工程项目,涉及公安机关的有关行政审批与许可事项,为有关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实行全程帮办、特事特办、联审特办。
2、大力加强基层所队建设,提升基层所队服务效能。
进一步明确基层所队的工作规范,简化办事程序,坚决杜绝门难进、事难办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改进基层作风、提高效能,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3、完善落实各类优惠政策,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水平。
对现有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用足用活用够各项安商护商、便民利民政策措施。切实落实为企业服务全程代理制和驻企帮办制,真正实现无缝对接和全程优质服务。
4、抓好“窗口”单位建设,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
突出抓好户政、出入境管理、交管等窗口单位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健全服务评判机制,加强窗口文明创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5、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水平。
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提高执法能力,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效率不高和执法不公、为民意识不强问题,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和收受贿赂损害执法公正等方面的案件,以案示警,不断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
6、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加大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高效办理群众和企业投诉控告的涉及欺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案件。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六反十打”的严打方针,深入开展维护稳定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惩治阻碍施工、断水断电、堵门堵路、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迫接受服务等破坏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二)检察机关:
1、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影响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刑事案件,对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前介入,严格审查,准确定性,指导、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补证。结合执法办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对严重侵害投资权益的裁判,依法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确保案件裁判客观公正。重点加强民事行政诉讼以及民商案件的法律监督,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监督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3、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营造不断发展的司法服务空间。对涉及投资者、投资引荐人反映的问题,抓紧办理。强化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稳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主动加强与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的走访联系,开展普法宣传,帮助企业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提升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审判机关:
1、优先公正办理涉及营商环境的各类案件。对于涉及营商环境的案件确保及时立案。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减、免诉讼费条件的,予以缓、减、免收诉讼费。设立专门审判机构,由业务水平高的审判人员及时审理营商环境案件。在涉及营商环境的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和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指导和示范作用,实现案件信息共享,统一执法标准,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
2、加大审判力度营造公平高效的司法环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对破坏市场秩序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加大力度审理涉及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环境的案件。尤其要预防和打击集资诈骗行为。快速审理涉及破坏选举、赌博、故意伤害、妨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涉黑涉暴涉恶”案件,保持良好社会秩序。
3、依法破解执行难提升服务保障司法职能。加大涉农民工讨薪等案件执行力度。针对涉劳动者报酬案件,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手段促使此类案件快速执结,保护弱势群体。抓好涉及企业申请执行案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
(四)司法行政机关:
1、成立法律顾问团,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制度。组建律师服务团,随时随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体检、风险评估等服务,协助防范法律风险,推行网上预约服务、一对一上门服务,有效促进经济建设依法健康发展。
2、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设立公证、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窗口,建立全方位、多层次法律服务体系。简化案件承办程序,优化案件分流程序和服务流程,保障个案服务流程化、标准化运行,实行一站式服务。
3、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年度工作规划。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大对优化投资环境的法律宣传力度。
4、优化公证法律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对照公证规范化要求,修订完善制度规范,推进公证信息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公证服务一次性告知、15工作日办结等制度,严格落实应办尽办、让群众只跑一次等服务承诺。
5、成立专业调委会,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组织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涉企特别是涉中小型企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同时积极参与调处就业和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涉基层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
6、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加大从严治党力度,把责任落到实处。对基层法律服务进行整治监管,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在全系统推行首问负责,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处理。
四、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崔 骏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张继荣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任建章 县法院院长
惠 欣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刘 勇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锦沧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赵 鹏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赵云中 县司法局局长
张国庆 县法院副院长
马茂林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建路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勇同志担任。
五、保障措施
(一)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统筹安排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整体开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措施,推进落实。
(二)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引导作用,把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宣传工作中,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违反效能建设制度规定、损害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通报,营造人人讲效能、事事促优化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查。政法委将采取定期检查、跟踪督办、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部门优化提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流于形式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对顶风违法违纪、吃拿卡要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严重破坏市场营商环境的,实行“零容忍”,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