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001341 | 文号 | 乾政办发〔2018〕9号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 | 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8年03月07日 |
标题 | 乾政办发〔2018〕9号关于下达乾县2018年政府非税收入 指导性收入计划的意见 |
乾政办发〔2018〕9号 www.winsb111.com办公室 关于下达乾县2018年政府非税收入 指导性收入计划的意见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提高非税收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部门综合预算,现就2018年政府非税收入指导性收入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2017年政府非税收入实际完成情况(全年共完成8084.24万元),结合2018年收费项目政策性调整因素及“放管服”相关政策,制定我县2018年政府非税收入指导性收入计划为8203.5万元(其中预算管理单位3345万元,专户管理单位4858.5万元)。按照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规定: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全部上缴财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属政府所有的性质,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政府非税收入指导性收入计划。 二、根据有关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完成情况和组织收入成本,为了充分调动执收执罚单位组织非税收入的积极性,确保执收执罚单位工作正常开展,结合部门综合预算,我县执收执罚单位经费支出分为两类:预算管理单位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根据非税收入征收缴库进度,拨付单位人员及项目经费。专户管理单位按照缴库情况拨付相应的公用经费。 三、财政部门要按照部门综合预算要求,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罚尽罚、应缴尽缴、及时入库。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随意减免收费标准而造成政府非税收入流失,或者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的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按“短一扣一”的原则,从预算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或财政专户资金中直接扣缴。为了杜绝非税收入执收环节存在漏洞,从2018年2月1日起,预算管理执收执罚单位须采取“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收缴模式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库,不得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非税专户。 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乾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乾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乾政办发【2012】56号)要求,严格依法依规依据进行收费,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今后,凡无收费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按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决定执行)。对不按规定执行,应收不收、应罚不罚、应缴不缴、随意减免、变相收费或者乱收费、乱罚款的部门单位,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427号令)、《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281号令)和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部【2016】33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乾政办发〔2018〕9号附件1.xls www.winsb111.com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信息编辑:[王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