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7年9月7日20:00,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咸阳市环境信访件170件,现将第十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59 |
群众投诉反映:“三原县陵前镇靠近三马路双胜村有4个污水坑,污水呈黑色,味道刺鼻,污水渗排影响地下水安全。” |
三原县 |
现场调查情况:2016年,陵前镇采取BOT模式开始建设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期间,4个容积各约1万方大小的水坑,均作为陵前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期间临时过渡性生活污水、雨水存放使用。陵前镇3家涉水企业分别是陕西白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利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陕西尚元农牧科技公司,均建有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生产的废水经处理后用于企业厂区内绿化、灌溉等,循环利用,均无外排。 针对“污水渗排影响地下水安全”问题。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4个水坑内存放的污水及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显示,4个水坑中COD浓度均在89-92mg/L之间。经现场调查,存在轻微刺鼻味道。4个水坑周边300余米外的没有饮水井,群众生活用水均为自来水,灌溉水井暂都未使用,三原县环保局正在对水坑西邻万家乐冷库内废弃井地下水样进行检测。 |
是 |
整改措施:(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预计10月下旬污水处理厂可进入调试运行阶段。(2)及时处理水坑存集雨污水。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后,对4个水坑进行填埋直至恢复土地原貌,彻底消除刺鼻气味。(3)加强辖区内企业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看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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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群众投诉反映“秦都区人民路第一大道小区内旱厕所臭气难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在一起,没遮挡也没有垃圾箱;小区没有绿化,非常杂乱。” |
秦都区 |
现场核查情况:该小区处于配套设施完善和住户装修阶段,目前正配合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工作,验收结束后将进行绿化。现场检查,小区内无旱厕,有一个水厕,干净整洁、有少量气味。院内建筑垃圾为装修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桶正在购置,安排有专门的清扫员每日进行清扫保洁。 |
是 |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对现存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搭建临时存放点,按时清运;二是9月9日之前封闭院内公厕,对外开放物业大楼公厕,并张贴提示牌;三是立即购置生活垃圾桶;四是增加院内清扫频次,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五是要求小区及时对规划的绿地进行绿化。截至9月9日上午,现场查看垃圾桶已购置并定点摆放,院内公共绿地区域杂草和建筑垃圾清理到位,院内厕所已经关闭,物业办公楼厕所正常对外开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正在搭建。 责任追究情况:秦都区西兰办干部李春(科员)在该事件中负有包抓责任,对李春实施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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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群众投诉反映“毛条路航院小区楼下,市场占道经营,商户叫卖声扰民,小商小贩乱扔垃圾,对附近小区的居民造成了严重的噪音和环境污染。” |
秦都区 |
现场核查情况:投诉地段位于泉北一巷航院小区南门外,泉北市场内商贩及市场外十余家商贩经营中高声叫卖产生噪音,乱扔垃圾。 |
是 |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为期一周的综合整治,彻底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杜绝高声叫卖,噪音扰民;三是安排人员定点巡查值守,加强清扫保洁力度,防止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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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群众投诉反映:“兴平市航空广场西侧台湾玻璃厂,向空气中直排有毒有害气体,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已经持续有十天左右。” |
兴平市 |
现场核查情况:该公司为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8月1日至9月8日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有效性审核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监测历史数据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222.1mg/m3 、445.4mg/m3、18.6mg/m3,均低于国家《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中排放限值。9月8日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最大值分别为14mg/m3、208mg/m3、41mg/m3,均低于国家《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11)中排放限值,无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最近十天左右兴平市区一直处于阴雨天气,导致该公司经过除尘、脱硝、脱硫后排放的烟气可能会使市民产生视觉感观错觉,群众误解。 |
是 |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良好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责成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改进提升各项废气治理工艺,进一步改善企业厂界周边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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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群众投诉反映“汇通十字东北处世纪金花商场顶层烧烤餐饮店噪音扰民,且此店无环评手续。” |
秦都区 |
现场核查情况:查噪音来源于该餐厅电子显示屏周围的四个音响,开启时声音大,影响到群众生活。该店出具了2016年5月16日市环保局秦都分局登记核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评手续齐全。 |
是 |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该餐厅将电子显示屏周围的四个音响拆除(9月8日已经现场拆除);二是要求该餐厅依法经营,杜绝噪音扰民现象再次发生;三是由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该餐厅的监管,严防再次发生噪音扰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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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群众投诉反映:“李斯路和河堤路的交界处有个排污口臭气熏天居民无法忍受。” |
咸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
该排放口为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干管工程预留的溢流口,现场检查时该溢流口确有臭气散发。 |
是 |
整改措施:市城建局已于2017年9月10日对此溢流口实施了封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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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群众投诉反映“李斯路怡水花园小区14号楼生活用水是黄色,严重时候还是黑色的,持续一两年时间了,向水务局反映无人受理,希望督察组能解决小区水质问题”。 |
市水利局 |
现场核查:咸阳市自来水公司对该小区管网末梢水和用户水龙头终端水现场取样五份,委托陕西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咸阳监测站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但勘查该小区管网布设时发现,该小区管网末端没有设置排水口,在停水维护或维修管网时产生的废水排出受阻,从而出现重新供水时用户终端水水质偶有发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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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整改措施:要求小区物业在小区管网末端加装排水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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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群众投诉反映:“土桥镇新庄子村九组养鸡场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
旬邑县 |
现场核查情况:新庄子村九组村民何群姓在老庄基前的空地内进行肉鸡养殖,现存栏90只。由于鸡舍距人居较近,鸡粪的臭味对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引起村民投诉。 |
是 |
整改措施:一是责成何群姓拆除原有鸡舍,彻底清理鸡舍粪便(经9月9日联合检查,该鸡舍已拆除);二是对原地进行消毒处理,消除对周围群众的影响;三是要求旬邑县严把畜禽养殖企业环保关、选址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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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群众投诉反映:“渭城区东风路公安局文景苑小区南边塔尔坡村有个养狗场,晚上多条狗乱叫,影响休息。” |
渭城区 |
现场核查情况:责任人贾少平于2017年5月份租用渭城区渭阳办塔尔坡村二组村民庞元福废弃院落内开办一家养狗厂,共养殖犬类30余条,无相关审批手续,犬吠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
是 |
查处情况:2017年9月8日下午,渭城区公安分局对渭阳办塔尔坡村二组贾少平养狗厂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责任人贾少平处以警告处罚,责令其于2017年9月10日18时前将所有犬只全部转移。 整改措施:2017年9月8日晚所有犬只全部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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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群众投诉反映:“彩虹二路小拇指智慧汽车服务公司,废机油乱处置,露天喷漆,气味难闻。” |
秦都区 |
现场核查情况:该公司(注册名为红瓢虫汽车服务公司)设有喷漆房1间,地面、屋顶、出风口和进风口均安装了吸附棉且正常使用,VOCS处理设施安装的吸附棉和活性炭均在保质期内,废气检测正在申办。调阅查看车辆维修接收单,最近60天内无喷漆作业,现场也无露天喷漆痕迹。同时,该企业6月份与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回收转运合同,经现场查看,该企业近几个月回收的废机油约500余升没有处理,等待回收企业定期拉运,不存在随意处置行为。经调查走访群众,未发现露天喷漆,未见难闻气味。10月份该店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将搬离。 |
否 |
整改措施:由秦都区交通运输局加大监管力度,严防露天喷漆,严格遵守危险废物处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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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群众投诉反映“乾县梁村镇梁村街道西什字,一到晚上街道商户把垃圾全部倒在西什字这块,还有人把垃圾点着全是烟,气温难闻,遇上下雨天堆放的垃圾好几天无人拉运。群众多次向乾县便民热线、镇政府反映过,至今没有彻底处理。” |
乾县 |
现场核查情况:镇区生活垃圾大多是商户在18点至22点之间倾倒形成的,而梁村镇环境卫生管理站每日早晨6点至8点清运垃圾。垃圾着火是由烟头及燃烧未尽煤球引起的焚烧垃圾现象。若遇雨天,镇区垃圾填埋场道路泥泞机械车辆无法通行,雨天存在拖运现象。梁村镇政府在前几次接到群众反映后,曾组织人员对梁村镇街区进行了两次集中整治,并引导镇区商户迁至新建成的梁村镇农贸市场。 |
是 |
整改措施:一是梁村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立刻组织保洁人员,对西什字垃圾进行彻底打扫清运。截止9月9日下午,梁村街西什字残留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二是教育引导商户及街区群众,提升环卫意识;三是加强环境卫生监管。从9月9日起分段委派保洁员对街区卫生进行监管。 责任追究:对梁村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程军(在编事业干部)因监管不到位,给予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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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群众投诉反映:“渭阳路国润翠湖对面有一个垃圾中转站,每天有好多垃圾车不分时段在中转垃圾,气味难闻,噪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秦都区 |
现场核查情况:渭阳路国润翠湖对面垃圾中转站建于2006年,主要用于中转辖区每天约50余吨植物垃圾及生活垃圾,保证辖区垃圾日产日清。此中转站每天早7点30分以前和下午13点,分两次进行垃圾转运,不存在居民反映的“不分时段中转垃圾”问题。该垃圾中转站南邻渭滨公园,无居民居住,北侧为渭阳路及人行道,距国润翠湖小区直线距离约100米左右,距离较远,空间较大,且不积存垃圾,中转站门前异味较小,不存在难闻的垃圾异味。现场检查走访群众,有15户居民反映异味为渭滨公园内动物园的动物粪便气味。同时,渭阳路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大,路段清扫员用人力三轮车收集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直接倾倒进垃圾压缩车,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全程无大型机械工作,清运过程不超过30分钟,不存在居民反映的“噪音扰民”现象。 |
是 |
整改措施:鉴于渭阳路车流量大,道路拥堵,已于9月9日上午将该垃圾中转点移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已停产的厂区北侧,紧邻铁路,周边无建成小区和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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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咸阳市时间:2017年8月25日—9月24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33323527; 邮政信箱:咸阳邮政820号专用邮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 -20:00。信息编辑:[刘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