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农业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培育千亿级奶山羊全产业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业计财〔2018〕45号文件精神,我县被列为2018年培育千亿级奶山羊全产业链项目建设示范县,为了做好2018年培育千亿级奶山羊全产业链项目实施工作,现就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导向,以产业提质增效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良种繁育、饲草饲料和疫病防控体系,做大奶源基地;以打造陕西羊乳公共品牌为抓手,培育壮大乳品加工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养殖加工协调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开发;以强化科技支撑和政策扶持为保障,整合部门工作力量,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环保政策支持力度,为培育千亿级奶山羊产业全产业链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奠定坚实发展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强化养殖、加工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坚持外引内联,壮大龙头企业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二是坚持优化布局、重点突破。发挥关中奶山羊主产区产业聚集优势,集中打造全产业链示范县,扶持奶山羊基地县建设,加快奶山羊养殖、加工向主产区聚集。三是坚持规模养殖、场户结合。支持羊乳加工企业建设规模养殖场,扶持家庭牧场,推进适度规模养殖。四是坚持品牌带动、融合发展。打造陕西羊奶公共品牌,提高陕西羊奶知名度,建立奶农与乳品企业价格互商机制,稳定产销关系,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推进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五是坚持健全体系、强化保障。坚持国外引进与省内选育提高结合,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加强产学研技术攻关,建立现代饲草生产体系,强化产业发展保障支撑。建立产业大数据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项目建设内容
突出关中奶山羊主产区发展,按照"扩种群、提规模、强龙头、树品牌、促融合"的思路,聚力打造乾县全产业链示范县,壮大羊乳加工龙头企业,打造陕西羊乳公共品牌,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一)支持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支持龙头企业从国外引进良种,建设一批良种场,壮大奶山羊良种核心群规模。
(二)支持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支持以加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建设奶山羊全产业链示范县。2018年扶持建设15个奶山羊存栏1000只以上规模养殖场,10个奶山羊存栏500-1000只规模养殖场和10个奶山羊存栏100只以上家庭牧场,支持养殖企业从国外引进一批奶山羊良种,建设奶山羊产业信息化管理平台、羊乳文化产业观光体验区和产业创新示范园。
(三)支持乳品加工企业建设奶源基地。支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羊乳加工企业采取自建、收购、合作、控股等形式,建设5-10个存栏10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发展自控奶源基地,探索乳品企业与养殖场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养殖加工利益共享,促进产加协同发展。
(四)支持培育陕西羊奶公共品牌。通过制作宣传片、户外广告等形式宣传陕西羊奶,组织羊乳加工企业参加全国乳品博览会等展销大会,在产品主销区开展产品品牌宣传和推介营销,共同打造陕西羊奶公共品牌。
三、投资规模及补助标准
(一)投资规模。2018年培育千亿级奶山羊全产业链示范县项目,省级财政规模15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陕西羊乳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其余资金用于全产业链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
(二)补助环节及标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规模养殖场建设、进口奶山羊补贴等。
1. 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标准。设计奶山羊存栏规模100-500只,每场补助10万元以内;存栏500-1000只规模养殖场,每场补助30万元以内;存栏1000-3000只规模养殖场,每场补助50万元以内;存栏3000只以上规模养殖场,每场补助100万元以内。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标准化圈舍建设、机械化挤奶设备购置、粪污处理及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2. 良种引进补助标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从国外直接引进良种奶山羊种羊,每只补贴3000元以内。从国内购买奶山羊种羊不予补贴。
3. 人工授精站点补助标准。奶山羊供精站每个补助10万元以内,补助资金用于采精室、化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购置;授精点由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统一采购相关仪器设备。
4. 疫病防控及羊乳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补助标准。提升县级疫病防控及羊乳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能力,购置疫病防控和生鲜乳质量控制设备,补助资金控制在财政总投资的10%以内,且不超过30万元。
四、补助程序
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公示、方案编制等工作。依据省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市县财政部门可拨付一定比例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实施,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项目资金。
五、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实施采取"公正、公平、公开"自主申报原则进行,由符合建设条件的养殖主体向县农牧局奶山羊产业发展办公室提交项目实施申报材料:项目申报申请、养殖场(企业、合作社)证件、土地证明等佐证资料。同时附养殖场平面图(比例尺≥1:1000,标识已建和新建内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奶山羊产业发展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报农牧局、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项目主体申请请于6月14日前上报。
公示时间:2018年6月7日--2018年6月14日
监督电话:029-35521661
二0一八年六月七日
信息编辑:[刘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