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乾县通过消费场所创建、制度建设、宣传引领“三步走”,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工作。
消费场所创建。乾县开展放心消费在商店、在街区、在商场、在景区等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该县组织近百名餐饮经营者进行培训,现场发放普及相关法律资料百余份,切实培养经营者懂法、守法意识。在一些试点商店张贴创建统一标识、创建标语等,大力倡导市场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公平交易、信息透明,引导企业提高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在家友超市建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配备专人负责消费维权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实施先行赔付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市场的良好声誉,维护商场自身品牌形象。在乾陵景区设置展板进行创建宣传工作,展示创建成果;景区显目位置公示景区投诉维权热线电话,开通线上或线下咨询、投诉平台。
抓好制度建设。乾县成立以分管县长为召集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乾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成员单位职责。通过联席会议进行多部门组织、协调,严格督促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定部门、定人、定时、定责的要求,积极落实分解目标。大力倡导公开承诺诚信经营制度,督促经营者自觉加强信用自律,主动公开承诺诚信经营,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并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在制度的约束下,经营者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等消费维权机构,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与商场、市场和经营者协商,督促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当出现侵权行为而销售者或服务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赔付时,由商场、市场或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
宣传引领导向。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乾县在试点商店张贴宣传标语,通过县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电视台等渠道进行立体式宣传,通过宣传,培养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在创建过程中该县还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加强志愿者和其他公益性组织建设,强化对经营者和创建工作的监督,不断夯实创建的群众基础。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部门普法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构筑起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咸阳日报通讯员 张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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