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7-000540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无 |
标题 | 机构职能 |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全县的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提高民族素质,为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 二、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实施方案。 三、加强全县师资队伍的师德师风教育,依法认定教师资格、教师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强化学校校产、财务管理,逐步完善教育教学硬件设施建设,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六、负责全县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报批,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七、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全胜不骄中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八、负责全县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信息编辑:[教育信息]